南京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
燃氣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院燃氣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燃氣安全事故,保障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jù)上級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后勤處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負責督促檢查燃氣使用場所的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安全運行管理。
燃氣使用場所負責人,具體負責燃氣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檢查。
三、燃氣使用場所的所有人員工作人員必須熟悉了解燃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須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并經培訓合格后上崗。
四、使用燃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點燃氣時要按火等氣的原則,先點火后開氣。燃氣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現(xiàn)場,以防外溢物或風吹造成熄火漏氣。一但人員離開必須關閉燃氣灶具。發(fā)現(xiàn)燃氣泄露要迅速切斷氣源總開關,及時采取通風措施,并及時向后勤處報告。
五、對燃氣的設施管理,部門需安排專人每天都要進行燃氣檢查并做好記錄,每日下班后必須檢查完畢后,方可離開,所有檢查資料每學期結束后上交后勤處歸檔備查。
六、在燃氣設施周圍及使用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雜物等;嚴禁作為休息間、工作間、倉庫使用;嚴禁吸煙和其他明火作業(yè);禁止安裝臨時用電設備;禁止將電線纏繞在燃氣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懸掛任何物品。
七、燃氣設施的安裝必須由專業(yè)部門操作,嚴禁私自拆卸安裝。
八、違反本制度按學院有關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罰。對造成泄露、爆炸、火災等嚴重事故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后勤處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