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生戶口辦理遷校流程:
凡自愿辦理落戶的新生須新生入學報到后2周內將相關材料交由各系部學生干事處匯總,由
保衛(wèi)處統(tǒng)一辦理;已在校生辦理戶口遷校的需填寫《學生戶籍辦理申請審批表》并攜帶相關材料自
行辦理。
辦理時間、地點:各系部學生干事每年新生入學后2周內將相關材料收齊匯總交至保衛(wèi)處。
二、注意事項:
①戶口遷入地址為: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qū)鹿鳴大道33號;
②戶口遷移證中姓名必須與錄取通知書的姓名一致,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一定要清晰、準確無誤;
③遷移證中,出生地和籍貫要寫到市、縣一級(直轄市寫到區(qū)一級),備注欄中請注明身高、血型;
④落戶手續(xù)審批時間較長,因此,需要辦理護照、更換身份證等相關事宜的,請在戶籍遷出前辦理,以免耽誤您的使用;
⑤辦理落戶手續(xù)時,需攜帶身份證復印件、戶口遷移證、錄取通知書、一寸彩色照片2張。
附件:《學生戶籍辦理申請審批表》